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驻部纪检组、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已经文化部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文 化 部
2017年4月12日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目 录
前言:准确把握文化产业发展新态势
一、树立贯彻新理念,明确发展新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转型升级提
(一)推进“文化+”“互联网+”,促进结构优化升级
1.培育新型业态
2.促进转型升级
3.推动融合发展
(二)以“三大战略”为引领,优化发展布局
1.加强文化产业区域布局
2.统筹城乡文化产业发展
3.特色产业助力脱贫攻坚
(三)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1.培育骨干文化企业
2.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3.完善文化产业园区建设
(四)扩大有效供给,更好满足需求
1.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
2.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3.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方式
4.加强文化品牌建设
5.振兴传统工艺
(五)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拓展发展空间
1.改善文化消费条件
2.释放文化消费需求
(六)健全投融资体系,激发投资活力
1.拓宽社会资本进入领域
2.创新融资方式
3.优化融资服务
(七)加强科技创新与转化,提供发展支撑
1.增强文化科技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