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决定性阶段。世界经济正处于新旧增长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的新常态,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指引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文化+”“互联网+”相互交融,文化产业发展空间更加广阔。但也应该看到,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规模还不够大,创新创意能力和竞争力还不强,结构布局还需优化,文化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不足,高端人才相对短缺,政策和市场环境有待完善。
综合判断,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坚持创新驱动,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目标。
一、树立贯彻新理念,明确发展新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满足多样化文化消费需求,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明,鼓励和引导创作生产内容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努力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鼓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获得感。
3.坚持企业主体。尊重文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调控和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营造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4.坚持创新驱动。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为引领,提升文化内容原创能力,推动文化产业产品、技术、业态、模式、管理创新,推动文化产业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充分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
5.坚持跨界融合。推进“文化+”和“互联网+”战略,促进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不同门类、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为国民经济和社会转型升级注入文化活力。
6.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城乡、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立足各地特色文化资源和功能定位,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发展重点,推动不同地区文化产业多样化、差异化发展,形成优势互补、相互协调、联动发展的布局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培育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和增长带,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